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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琼海市近海建设海洋牧场人工鱼礁的建议
领衔代表: 何琼妹;符策冠;王文若;盘武庄;潘 山; 代 表 团: 琼海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03-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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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1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B)
(B类)
琼海代表团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琼海市近海建设海洋牧场人工鱼礁”的建议(第552118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国在上世纪 80 年代初就提出了海洋牧场建设设想。进入本世纪以来,海洋牧场建设开始提上议程并逐步铺开。2007年农业部颁布《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后,海洋牧场建设迎来了高速发展期。由于各级资金投入不足,我省海洋牧场发展滞后于其他沿海省份。2002年至2017年间,共建设5个海洋牧场,分布于三亚、三沙、文昌三个市县,总计投放人工鱼礁20320.4空方,总投资2030万元,国家资金 900万元,省财政330万元,市县财政800万元。所占海域19.2公顷。
    我厅于2013年出台了《海南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3-2020年)》,将琼海冯家湾、琼海博鳌纳入了规划范围。根据农业部最新油补调整政策,我厅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4月两次下发通知给沿海各市县局,要求申报2016、2017年度海洋牧场项目(每个项目2000万元),并多次协调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海洋牧场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潭门镇传统渔民的转产转业,目前未接到琼海局上报海洋牧场项目,请你代表团进一步协调琼海市相关部门,联合做好海洋牧场项目前期准备和地方配套资金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海洋渔业事业的关心,请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