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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23号办理情况
的答复
琼海代表团(符平等代表):
您们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第552123号建议(关于支持琼海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我厅为主办单位之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积极支持琼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一直以来,我厅大力支持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审批。2008年,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以琼土环资监字〔2008〕150号批复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以琼土环资函〔2012〕60号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2015年,琼海市拟在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条3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并配备1台6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同年我厅以琼环函〔2015〕1501号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但因生产建设规模的原因,该扩建项目未开工建设。根据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的最新扩建方案,扩建项目将新增70亩用地面积,新建2条6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生产线,配置1台2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餐厨垃圾及城市污泥处理,同时规划预留医疗垃圾处理建设用地和配套卫生填埋场。
2017年5月4日,有关部门召开了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可性研究报告评审会。鉴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存在公众关注度高,环境社会风险较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我厅在会上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环办环评函〔2016〕1272号)等有关要求,做好几项工作:一是要编制琼海市垃圾处理的专项规划,明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飞灰炉渣处置要求,开展专项规划研究和项目选址论证,提出选址区域及配套卫生填埋场的规划控制要求;二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制定预案、妥善应对,有效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做好舆情监控,审慎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舆情隐患消除前不宜贸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四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在规划选址、审批核准、征地拆迁、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相应环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目前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已委托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当中。后续我厅将积极跟踪和指导项目的环评工作,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该项目的环评审批。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