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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琼海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符平;冯玉;杜 娱;曹 丽;黄晓红; 代 表 团: 琼海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04-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环保厅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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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琼海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B类)

  B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123号办理情况

的答复

 

琼海代表团(符平等代表):

您们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第552123号建议(关于支持琼海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我厅为主办单位之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积极支持琼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一直以来,我厅大力支持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审批。2008年,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以琼土环资监字〔2008〕150号批复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以琼土环资函〔2012〕60号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2015年,琼海市拟在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条3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并配备1台6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同年我厅以琼环函〔2015〕1501号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但因生产建设规模的原因,该扩建项目未开工建设。根据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的最新扩建方案,扩建项目将新增70亩用地面积,新建2条6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生产线,配置1台2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餐厨垃圾及城市污泥处理,同时规划预留医疗垃圾处理建设用地和配套卫生填埋场。

2017年5月4日,有关部门召开了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可性研究报告评审会。鉴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存在公众关注度高,环境社会风险较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我厅在会上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环办环评函〔2016〕1272号)等有关要求,做好几项工作:一是要编制琼海市垃圾处理的专项规划,明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飞灰炉渣处置要求,开展专项规划研究和项目选址论证,提出选址区域及配套卫生填埋场的规划控制要求;二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制定预案、妥善应对,有效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做好舆情监控,审慎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舆情隐患消除前不宜贸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四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在规划选址、审批核准、征地拆迁、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相应环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目前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已委托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当中。后续我厅将积极跟踪和指导项目的环评工作,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该项目的环评审批。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2

(此件主动公开)

 

省国土厅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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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琼海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B类)
符平代表:
    您与冯玉等代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琼海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第55212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共同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引领,做好项目用地的规划保障工作
    对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和配套卫生填埋场项目部分不符合琼海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指导琼海市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5﹞20号)的要求,将上述两个项目纳入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待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上报省政府并经批准后,两个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二、提前介入,高效做好项目用地保障
    提前介入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选址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足额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三、纳入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完善审批程序,将项目用地纳入绿色审批通道,采取并联审查、集体会审方式加快用地审批速度,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