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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卫生室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余岳珠; 代 表 团: 琼中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3-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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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卫生室建设的建议
(B类)
琼卫建议字〔2017〕7号
    分类:(B)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55210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余岳珠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第552102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委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卫生的网底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我委不断加强基层卫生工作,在基本建设、人才培养、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出台相关政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2015年10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强化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环境,倡导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保障乡村医生每年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权利;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成立健康管理团队,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2016年10月,出台了《海南省乡村医生支持计划(2016-2020年)》。该计划工作目标:至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的比例达到30%发上,具备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比例达到20%以上,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村医队伍,力争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全科医生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主要举措:1.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2.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3.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实施村医素质提升“三个一百”、“一个计划”工程和百名乡村医生“中专升大专学历提高教育工程”;4.解决乡村医生基本养老和医疗责任等保险问题;5.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签约服务。建立新型分级诊疗模式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制度。
    二、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基础建设。
    “十二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资金支持和社会各界捐助,共投资约2亿多元,开展全省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内容包含:人员培训、业务用房、医疗设备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十二五”期末,乡村医生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5.4%,中专学历占65.9%,高中及以下占18.7%。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95.6%,按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基本常用设备,75%村卫生室实现信息化覆盖,乡村医生能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农合门诊费用即时结算工作。
    三、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村医待遇。
    落实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费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的多渠道综合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如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定额补助等各渠道补助标准;按规定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乡村医生补助,2017年继续将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重点向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补助。
    下一步工作计划: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乡村医生支持计划(2016-2020年)》,以及相关政策,不断加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一是加强村医业务培训。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同意我省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各市县将加强对村医业务培训,以有利于村医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提高服务能力和技能。二是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保障村医待遇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推进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合理设定签约服务包内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鼓励各地整合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采取按人头付费、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的支撑作用,建立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发挥乡村医生作为村民健康的守门人的作用;立足农村居民实际需求和服务能力,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不断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薄弱等问题, 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 韩艾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