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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万宁市对神州半岛原规划进行修编的建议
领衔代表: 周高明; 代 表 团: 万宁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3-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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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万宁市对神州半岛原规划进行修编的建议
(C类)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关于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552047号建议的答复(C)
   
    尊敬的周高明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万宁市对神州半岛原规划进行修编的建议》(第552047号),省人大常委会交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因相关职能划转至省规划委,此件转交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关于我省“多规合一”改革试点要求,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工作按照省域和市县域两个层级协同推进。目前,《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待批,《万宁市总体规划(2015-2030)》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23号)中关于推进新一轮城镇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各市县应根据省和市县“多规合一”规划成果确定的城镇、旅游度假区及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组织推进新一轮市县城镇规划修编工作,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边界范围超过 5 平方公里的,应首先编制总体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边界范围未超过 5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合并编制。省和市县“多规合一”规划成果经批准实施后,各市县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辖区内城镇、旅游度假区及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据了解,目前万宁市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已经开展神州半岛开发边界规划修编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对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规划委、田硕
    联系电话:68503023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