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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屯昌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商务厅;  2017-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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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04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五届
    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55204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建议(第552040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5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5〕1710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我委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2016年9月屯昌县获批列入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一批试点名单,是我省唯一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为加快推进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今年3月我委联合相关厅局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的编制工作进行督导和业务指导,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屯昌县政府也高度重视,对《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随后,我委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赴屯昌调研,现场听取屯昌县各部门、各乡镇、个体农户、代表企业的意见。屯昌县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推进产城融合建设,下一步建议屯昌县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全面落实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在“多规合一”框架下,统筹规划功能分区,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二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促进屯昌县现有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要加快水、电、路、气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住居、商业、娱乐、休闲等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四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建设项目及产业准入门槛,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屯昌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的主体责任,尽快编制完成《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方案》,我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将大力支持示范区建设,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沟通汇报,争取国家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改革委 陈蔓蔓
    联系电话:6534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