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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维护政府诚信,确保大东海海域统一管理的议案》 邢增平等13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0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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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邢增平等代表:
    各位代表于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维护政府诚信,确保大东海海域统一管理的议案(1039号)己由省人大转至我厅。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关注和支持,对于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厅在进行认真的研究后,答复如下:
    大东海周边海域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鹿回头半岛——榆林角区域的中部,分布着种类丰富、发育良好的珊瑚礁,该保护区于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保护区建立之后,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保护区管理部门积极开展珊瑚礁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查处区内破坏珊瑚礁的违法行为,保护区内的珊瑚礁生态得到了有效的恢复。为了发挥保护区的旅游资源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保护区管理机构尝试在保护区内开展了适度的旅游开发活动,适度旅游开发不但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扭转了当地居民破坏珊瑚礁的传统观念,有效的保护了珊瑚礁,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
    2001年,针对大东海旅游区综合整治中涉及保护区管理的问题,我厅下发了“关于对在三亚国家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大东海区域适度开发活动管理问题的意见”(琼海渔[2001]186号),该意见对涉及保护区适度开发的问题给予了重申和明确。
    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11月向我厅提出在保护区内开展海上开发游乐项目的申请,我厅依法对拟开展的旅游活动进行了审核,并上报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回复要求应先编制保护区的规划,按规划对适度开发活动进行审查。
    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开发的问题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3年9月30日召开了省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的研究,会议要求尽快组织编制保护区的规划和对现有旅游开发项目进行清理(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87期)。
    今年初,江泽林副省长召集三亚市政府与我厅就落实省长办公会议纪要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三亚市政府提出开展三亚海湾整治活动的意见,我厅对此表示支持,并于2004年3月23日发函给三亚市政府表示支持并积极配合三亚的海湾整治活动(琼海渔函[2004]7号),目前保护区管理处已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正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和省政府的指导精神,保护区管理处于2003年底编制了保护区的保护与发展规划,规划在保护区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初稿完成后经过了反复的征求意见和修改,近日通过了由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经修改完善后将报国家海洋局审批。
    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过十几年的保护、管理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由于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护区管理工作中尚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我们将在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保护区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保护区的实际特点,不断完善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加强保护区管理的建设,强化保护区管理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各位人大代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处 陈文群
    联系电话:6533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