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琼中县要求支持中小学改造校舍危房的议案》 朱清敏等11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4年9月20日
详细查看
关闭
琼教提〔2004〕41号 A
   
   
    海南省教育厅
    对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1042号的答复函
   
    朱清敏等代表:
    你们关于“要求拨款支持中小学改造校舍危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琼中县既是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又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因此,省政府十分重视琼中县的经济开发建设,也很重视琼中的教育工作。从2001年国家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起,中央和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我们在安排中央和省级危房改造资金、国家义务工程资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债资金等专项资金时,都向农村倾斜,特别对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国家、省重点扶贫开发县倾斜。琼中县得到了重点支持。
    2004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农村教育十年发展规划》。根据这个规划,到2007年,将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现有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现在这项工作正在分步实施。我们将一如既往在资金方面支持琼中县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同时,按照基础教育“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琼中县必须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省政府规定的此例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谢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人:符永笃,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人大代表 建议 答复 函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