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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琼中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议案》 朱清敏等11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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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卫计函[2004]33号
    A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1047号的答复
   
    朱清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琼中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符合客观实际。
    一、关于省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中,应重点向琼中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问题。近年来,我厅对琼中县卫生事业建设一直给予重点扶持。琼中县医院已于2001年纳入我省贫困县卫生改扩建项目,2002年我厅又安排了救护车、500毫安X光机等一批设备,2004 年还落实传染病(病区)建设(国债)资金40万元,并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申报单设病区设备X线机、B 超等16种设备,改善其基本条件。此外,我厅与省发改厅今年还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琼中县疾控中心工作用房等。关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建设的投入,经我厅多方努力,我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已纳入海南省卫生建设专项规划,拟在今后4年内对全省农村卫生院实行房屋、设备、人才培训同步建设,改
    善其基础设施条件,琼中县纳入规划改造建设的卫生院14个,其中2004年拟投资371万元,改造建设卫生院13个。
    二、关于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问题。省财政每年安排一笔资金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经费,但只允许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培训,不下拨市县。琼中县卫生系统的培训任务,我厅将根据琼中县的实际情况,列入省级重点培训计划,按年度逐年实施。
   
   
   
    二OO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