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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规划建设东方市滨海旅游观光公路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东方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2016-03-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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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225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东方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东方市滨海旅游观光公路的建议”(第54225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助推全域旅游,“十三五”期我省计划全面推进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建设。今年初,我厅已编制完成《海南省环岛滨海旅游公路规划》(初稿)并征求意见。目前,正在结合全省滨海旅游公路建设规模和投资,与省财政厅研究测算滨海旅游公路的具体补助标准,并制定《海南省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定。
    东方市滨海旅游公路是环岛滨海旅游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你们督促你市政府结合滨海旅游公路规划,综合考虑生态环保和旅游功能需求,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同步做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及周边的规划管控。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对市县旅游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并根据省政府批复确定的补助政策给予资金支持。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