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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G98东方长坡出口至江边乡白查村旅游观光公路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东方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2016-03-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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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225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东方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G98东方长坡出口至江边乡白查村旅游观光公路的建议”(第54225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琼府〔2012〕58号),市、县负责本辖区旅游公路的建设和资金筹措,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更好地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助推全域旅游,“十三五”期,我省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安排补助资金适当支持一批农村旅游资源路项目建设。目前,我厅已将该类项目纳入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建议你们督促你市政府做好交通扶贫农村公路项目库筛选和上报工作,并按照自身财力和发展需求,科学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我厅将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建设规模和补助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