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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支持琼中县和五指山市联合保护五指山自然资源的议案》 朱清敏等11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0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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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琼土环资函〔2004〕283号 B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1052号的答复
   
    朱清敏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琼中县和五指山市联合保护五指山自然资源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五指山是我省热带雨林集中分布区,也是我省主要江河的发源地,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地处五指山区的五指山市和琼中县两市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五指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长期以来,两市、县人民在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艰难条件下为保护五指山的生态环境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为海南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做出了贡献。由于国家投入的生态保护资金非常有限,省财政比较困难,对生态保护投入不足全省GDP的1%,远低于国内发达省份,因此,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渠道,使生态保护任务较重的五指山市和琼中县正同时面临着保护五指山生态环境的压力和发展经济的压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研究探索解决五指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资金来源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认为,仅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和沼气建设、改水改厕等生态建设资金支持,建立五指山自然保护基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部地区生态保护资金来源问题,只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才能为生态保护和建设开拓一条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使为保护中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市县得到适当的生态补偿,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问题。因此,我们正在调研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经济调节的手段,以法律保障为前提,通过对资源利用者征收生态补偿费,为生态保护和建设积累资金,主要用于补偿五指山等中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付出的代价。目前我省正在争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把海南作为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地区,加强我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此外,我们在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中仍将继续重点支持五指山市和琼中县等中部地区的农村沼气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王清奎
    联系电话:6530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