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聪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海棠湾贯穿土福湾道路项目”的建议(第54221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海棠湾贯穿土福湾道路对连接两湾具有重要意义,但根据三亚市政府提出的相关意见,椰子洲岛为原生态保护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三亚热点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未考虑从椰子洲岛中规划道路贯穿海棠湾与土福湾。因此,该项目难以落地实施。建议您联系陵水县政府,加强与三亚市的沟通衔接,以“多规合一”为契机,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研究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