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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大港村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建议
领衔代表:
万娇珠;
代 表 团:
陵水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6-03-0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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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大港村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建议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