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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大港村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建议
领衔代表: 万娇珠; 代 表 团: 陵水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6-03-0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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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大港村列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建议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