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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临高县建设农村公路连通工程的建议
领衔代表: 冯淑玲; 代 表 团: 临高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2016-03-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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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215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冯淑玲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临高县建设农村公路连通工程的建议”(第54215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有效投资、放大交通扶贫效应,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我省计划全面推进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市县人民政府府,建设资金由市县负责筹措,省级给予补助。“十三五”期,我省拟提高农村公路补助标准,并适当向临高等国定贫困县倾斜。
    请您督促你县政府抓紧开展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并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指标,对于路面宽度较窄、难于会车、交通安全隐患大的道路,在保障公路安全运营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和你县财力采用全线加宽、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造。我厅将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建设规模和补助标准给予你县资金支持。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