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道军、符亚兴、郑爱芳、黄海珠、孟励、任清华、李项珠代表:
《关于在新埠街道增设地方派出所的建议》(第5421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我市美兰区新埠街道辖区面积9.2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780人,暂住人口4632人。据统计,新埠街道2012、2013、2014、2015年各类警情分别为:419、539、839、982起,立刑事案件分别为:23、20、48、79起,破获刑事案件分别为:23、19、29、42起,办理行政案件分别为:114、77、93、99起。
根据公安部《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设立公安派出所”的精神,综合考虑新埠岛地区人口较少、治安局势较为平稳、已设有一个新埠边防派出所和当前公安机关警力紧缺等情况,我市认为目前还不适合设立地方行政派出所。
为确保新埠街道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我市新埠边防派出所将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加强辖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新埠街道社会治安管理,大力改善当地治安环境。
专此函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