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建议字〔2016〕8号
分类:B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54213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忠岭等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的建议”(第542138号)由我委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并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疾控机构人员工作奖励、岗位津贴以及加班补助激励机制。经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沟通,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0〕296号),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自行确定具体标准进行分配,疾控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中设立工作奖励、岗位津贴、加班补助等项目。
二、关于有偿服务收入上缴返还问题。经与省财政厅沟通,目前我省未建立有偿服务收入上缴返还有关制度,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疾控机构人员工作待遇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完善疾控机构人员的激励机制。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贺景锋
联系电话:6538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