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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屯昌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6-03-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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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建议
(B类)
屯昌代表团: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建议(第542067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改善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2014-2018年规划共投入52.1亿元用于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实施范围涵盖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教学点。在编制规划时,我厅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以下简称建标),在征求各市县意见的基础和参考其他兄弟省份的标准上制定了我省教学点建设标准,这个标准比建标稍高,也比较符合我省的实际。我厅要求各市县,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对照标准,严格按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去规划和建设教学点,缺什么补什么,列出现状和需求清单并编制成册。如若各市县严格按照我厅的要求,那所有教学点的建设,在规划完成年均应达到标准。
    在分配全面改薄资金时,我们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以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并根据我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年度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市县倾斜投入。由于我省财力有限,加上历史欠账较多,要一次性解决农村学校尤其是教学点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较为困难,只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年度逐步解决,从2015-2016年各市县上报的全面改薄年度计划具体申报项目的情况来看,已经通过均衡发展的市县,已倾斜安排了教学点的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另外,为加大对教学点的建设力度,我厅在保证教学点公用经费及基础设施改善的同时,还连续2-3年为边远地区学校和教学点送报17888份,投入资金388万元;连续2年送智能语音教具8321套,投入1747万元;给边远地区小学送体育器材(乒乓球桌,配套乒乓球、球拍若干)3149套,投入872.3万元。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我省制定了《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琼教师〔2015〕104号),组织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推动师资均衡配置,力争在3至5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通过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加强乡村教师编制和人事管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建立乡村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等九大举措,使优秀师资“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提高乡村教师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我省乡村教师队伍的素质和结构。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150号)精神,从2013年9月到2015年,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共发放乡村教师补贴7528.32万元。2013年到2015年,省教培院等单位还举办了40几次送教下乡活动。
    我们相信,通过几年努力,教学点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将得到全面改善,下一步我厅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要求各市县按照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