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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岭武库”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屯昌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省财政厅;屯昌县政府;  2016-03-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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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207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屯昌代表团:
    贵团在省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屯昌县建设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岭武库’的建议”(第54207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并结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政府扶持建设东岭村委会到“东岭武库”的交通道路问题
    省财政厅建议屯昌县在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市整体公路建设规划,并结合财力分布实施,逐步建设完善包括东岭村委会到东岭武库的道路路网,省财政将按照现行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机制,按照标准给予补助。
    二、关于建议省政府扶持建设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岭武库临界围墙和配套服务设施扶持资金问题
    省财政厅建议屯昌县政府与省发改委对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关于建议东岭武库内部资金修缮扶持资金问题
    请屯昌县政府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东岭武库修缮方案,待方案审批通过后,我厅将按照实际需求,与省财政厅对接,在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感谢贵团对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