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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屯昌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省财政厅;  2016-03-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环保厅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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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屯昌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议
(B类)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207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县代表团: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屯昌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议(第542071号),省人大在会议后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们对屯昌县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监测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做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切合实际地提出运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屯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议,能够实现采样、分析、数据传输、水质监控的自动化和信息化,体现了当前及未来环境质量监测监管的新动向和新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一、我厅支持屯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情况

近几年来,我厅对屯昌县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给予了大力支持,安排2011年度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00万元给屯昌良坡水库周边的冯七坡村、石坡村、榕仔村、长圮村,安排2014年度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95万元给良坡水库周边的吕狗村和坡林村、97万元给雷公滩水库周边的琼凯村,实施良坡水库周边连片村庄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屯昌良坡水库周边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对有效保护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厅积极支持屯昌县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将屯昌县所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在用、备用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纳入监测范围,定期开展水质人工监测,初步建立覆盖屯昌县所有县城、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

二、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计划和现状

201572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要求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国联网和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目前,我厅正在制定《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改革方案》和《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计划到2020年全省共建成31个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新增城市(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23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5个。截止今年5月,我省已建成海口市龙塘水源地和三亚市赤田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海口市永庄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在建设之中。此外,我省还通过争取国家大江大河和大型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资金支持,已建成南渡江干流铁桥、昌化江干流昌化、万泉河干流丹村3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正在筹建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和大隆水库3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三亚市政府也在建设三亚河西和河东2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当地政府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2008年省政府“关于划定屯昌县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琼府函〔2008104号)中明确要求“你县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水质跟踪监测工作”。根据上述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监测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对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资金来源,2016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中,对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监测事权和支出责任也有相关规定,原则上环境保护部负责国家直管的环境监测网建设管理和资金支出,省级和市县级分别负责各自直管的环境监测网建设管理和资金支出。我省目前已建或在建的海口市龙塘、永庄和三亚市赤田3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站都是由属地政府出资建设和负责管理运行维护。因此,屯昌县良坡水库、雷公滩水库、高山二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原则上应由屯昌县政府负责建设管理和和资金支出。

四、进一步支持屯昌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一)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争取国家将屯昌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屯昌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经费补助。

(二)对屯昌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密切相关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项目,我厅将从国家和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污染物减排专项等给予资金支持。

(三)在屯昌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661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