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建议字〔2016〕7号
分类:B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4206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明和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爱艾滋病患者的建议”(第54206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委进行办理。感谢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中通过您的工作调研经历,如实地反映了目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您的建议,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兼有艾滋病感染者及吸毒者双重身份的特殊群体来说,由于社会歧视、成瘾性药物依赖等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就业无门路、饱受社会歧视、亲人不接纳、家庭关系紧张、基本生活困难等问题。由于长期缺乏社会支持,这部分人群容易出现个人操守维持动力不足、缺乏责任感、回归社会困难等,甚至出现了频繁到有关部门“赖、靠、要、拿”等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也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妥善解决这一难点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均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防艾委),防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积极落实防艾“四免一关怀”政策,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各项权益。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把齐多拉米双夫定等4种艾滋病防治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民政厅按时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省民政厅、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文,把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二十二类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的通知》(琼卫疾控〔2015〕7号);全省共有18个市县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9个市县开通了低保申请“绿色通道”等。
尽管我省在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权益保障也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我省艾滋病疫情仍呈逐步上升趋势,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数量仍在持续增多,社会歧视、就业困难等突出矛盾仍有待改善,社会支持环境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及3点建议,拟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政府职责,实施综合防治。各级人民政府府继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实施综合防治。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民政、公安和司法等部门协作,多方面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共同维护和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权益。同时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这部分特殊人群的治安管理,对经常从事偷抢等非法活动、到卫生局、民政局、疾控中心甚至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门“赖、靠、要、拿”,扰乱相关单位正常工作的要依法给予治理。
普及全民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治艾滋病,知晓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恐惧心理,真正减少歧视,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击艾滋病、关心爱护艾滋病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继续落实完善好医疗救助、“四免一关怀”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减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医疗负担,提高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患者的关怀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切实按照规定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照国家相关生活补助政策要求,在保证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对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患者,采取政府创办、企业参与等方式以工代赈、促进就业,支持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收入来源。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其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帮助,并开展护理、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活动。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曾雪霞
联系电话:6538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