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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定安建设海南省农副产品物流集散中心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 军; 代 表 团: 定安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  2016-03-0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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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海南省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4205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C类)
陈军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定安建设海南省农副产品物流集散中心的建议”(第542057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同时汇总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的意见,提出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十三五”规划中把定安列入海南省农副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做好规划立项工作的问题
    2015年12月,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方案》(琼府〔2015〕103 号),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目标、重点工程和工作任务等。根据我省总体规划纲要、城镇空间格局、产业布局以及功能定位,统筹规划了全省双核、三枢纽、五大物流集聚区、六大物流园区和市县物流节点等物流空间布局。其中,在琼中规划布局海南湾岭热带农产品物流园区,将以琼中县为中心,联合屯昌、定安、五指山等市县,以服务中部地区农村物流集疏运为目标,主要承担我省中部地区的鲜活农产品、南药、土特产品及生产资料等物流服务需求,打造农产品和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近年来,定安县已建设海南绿健农产品交易中心、定安潭松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等物流项目,建议在调研县域产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完善县级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二、关于扶持建设资金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农产品物流是我省现代物流业的重要发展内容,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相关资金办法,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网络信息及流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三、关于在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的问题
    目前,各市县正在开展“多规合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如规划建设农副产品物流项目,建议纳入定安县“多规合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 省国土资源厅将认真指导市县做好项目土地利用规划的落实工作。下一步,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将对列入省重点项目的物流集散中心项目,采取单列下达、戴帽下达等方式, 并根据项目建设年限、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进度等情况分期分批次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