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大力扶持昌江特色农业龙头产业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林文光; 代 表 团: 昌江代表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03-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6年8月25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204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林文光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大力扶持昌江特色农业龙头产业发展”的建议(第54204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大做强热带特色农业产业,以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切实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培育壮大工作。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目前我省已评定162家省级龙头企业,15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4168家。通过不断的培育,使这些龙头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农村经济发展及增加农民收入起较大的促进作用,带动农户数达40万户,农户增加收入达892453万元。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做大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在税收、用地、用电、交通、融资等方面制定扶持性政策。加快培育壮大了一批规范性的农业企业,树立一批典型农业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增加农业企业市场抗风险的能力。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能按各自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 同时各部门互通情况,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
    二、建立有效的联结机制。指导我省农业企业与农户相应结成利益共同体,市场、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通过联结农户并与农户建立协作关系,这种承诺协作关系包括提供种子、种苗、技术、部分资金等,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我省各类龙头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建立生产基地,以基地的辐射作用带动农民从事生产经营,如琼海忠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立自己的瓜菜基地,带动中原镇及周边地区农户发展瓜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结合我省农民小额贷款政策,针对农业企业发展资金困难的现象,加大对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金融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贷款发放额度,探索新型担保方式,与经办银行深入农业企业调研担保物质,在保障风险的前提下,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力争以更快的速度,更高的额度支持农业企业发放贷款,解决农业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四、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名优新品种,创自己的品牌,使这些品牌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品和名牌产品,在全国大中城市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如“春光”、“南国”等品牌在全国各大中市场有较高的知名度。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力发展高标准原料基地、精深农产品加工,拓展包装储藏、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等,打造完整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创建名优品牌。
    五、全力支持昌江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们将全面支持昌江县政府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精准发力,积极培育特色优势龙头产业。配合昌江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典型户、专业户、合作社等产业化组织模式模式,着力发展种桑养蚕、冬季瓜菜、辣木、香菇、和牛、野猪等符合昌江实际的特色化、高效化种养业,促进甘蔗等低效产业有序退出,提高农业产业综合效益和亩均收益,为昌江县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提供更多支持。
   
    海南省农业厅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