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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15〕41号
海南省农业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04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邓运周等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海南省槟榔种植列入政府农业补贴”的建议(第532042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槟榔是我省第二大热带作物,是农民收入特别是中部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据统计,至2014年底,全省槟榔种植面积141万亩,年产槟榔干果23.1万吨,年产值41亿多元。
二、我厅高度重视槟榔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厅采取了如下措施加强槟榔产业的发展:一是加强对槟榔黄化病的防控。槟榔黄化病是严重影响槟榔产业健康发展的外来有害生物,2014年以来,我厅会同省林业厅在全省开展了槟榔黄化病防治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升级改造槟榔初加工设备。2014年出台扶持政策,扶持万宁、琼海、屯昌等市县进行槟榔初加工设备升级改造,改造旧式炉灶,推广煤电无烟干燥炉加工槟榔干果,减少了环境污染,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开发槟榔药物特性,延伸槟榔产业链。四是加强与深加工地联系沟通,提升种植地价格话语权。我省是全国槟榔主要种植地,但槟榔深加工主要在湖南,为打击加工企业联合打压槟榔价格等不正当现象,我省加大了与湖南省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力度,签订了两省槟榔产业合作备忘录,联合打击价格方面的不法行为,保障了我省种植者的利益。
三、目前槟榔主要作为咀嚼食品,其药物特性有待开发利用,我厅正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对槟榔种植和深加工给予扶持。
感谢您所对槟榔产业的关注和支持。
海南省农业厅
2015年9月14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电话:海南省农业厅南亚热作办刘明彬,6533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