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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琼海市潭门镇至港下旅游专线公路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2015-03-1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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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28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琼海市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琼海市潭门镇至港下旅游专线公路的建议”(第53228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会同省财政厅进行办理。经我厅与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琼海港下至潭门段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是《海南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东部滨海旅游公路中一条A级旅游公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厅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该项目于2013年7月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同年11月,开始办理用地预审手续。期间,因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难以落实等问题,至2015年5月你市才办理完成初审手续。其后,因涉及利用你市已征地却未办“农转用”手续的8公里路基用地事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需重新办理该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手续。为此,2015年6月我厅再次去函你市国土资源局商请重新办理以上手续。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请你们督促你市国土局抓紧推进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手续的办理,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同时,省财政厅已下达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省财政厅将会同我厅通过交通部门年度预算、地债、中央车购税补助等多渠道积极筹集。建议你们督促你市尽快落实分担的征地拆迁费用,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