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社议案答复〔2015〕5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2226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D)
赵地发等代表: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省政府着力解决海口市城市社区居委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的建议(第532226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据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反映,“海口市政府十分重视社区居委会建设,努力解决居委会成员的有关待遇,截至2015年3月,全市共有214名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办理退休,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147元,高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我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您们反映的海口市琼山区社区专职人员2014年养老金只有966.15元这一情况,其根本原因在于部分专职人员在职时缴费水平偏低或者缴费年限较短。
因此,根据海口市政府办公厅反映的情况,我厅认为,海口市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养老金水平不存在普遍偏低的情况。针对部分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养老金水平较低这一实际,建议从其整个劳动年龄段整体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情况进行分析,以确认是否是因为在社区居委会缴费基数较低导致养老金水平低。
感谢您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一处,6520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