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旦场大桥和三家大桥纳入西部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的建议(第53226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旦场大桥和三家大桥项目建设对改善你市四更镇、三家镇对外交通条件,打通你市和昌江县沿海通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旦场大桥和三家大桥未纳入省政府批复的《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未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县政府自筹资金建设”的规定,这两个项目属地方事权,应由东方市政府负责建设。请您督促你市政府,在充分论证项目所处位置的水文和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我厅在技术和审批方面给予支持,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