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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旦场大桥和三家大桥纳入西部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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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26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C类)
东方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旦场大桥和三家大桥纳入西部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的建议(第53226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旦场大桥和三家大桥项目建设对改善你市四更镇、三家镇对外交通条件,打通你市和昌江县沿海通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旦场大桥和三家大桥未纳入省政府批复的《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未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县政府自筹资金建设”的规定,这两个项目属地方事权,应由东方市政府负责建设。请您督促你市政府,在充分论证项目所处位置的水文和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我厅在技术和审批方面给予支持,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