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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旧城改造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03-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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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城改造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221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赵地发等代表: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旧城改造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建议(第53221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旧城改造工作的关注。近几年,我省各市县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正如贵团所讲,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的旧城改建项目,改变了城市面貌,改善了人居环境,带动和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应该讲,是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和支持的。
    近年来,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棚户区
   
    改造力度,​海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5月15日发布《海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26号),将旧城改造、“城中村”等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以尊重群众意愿为原则,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方式满足被拆迁居民多种需求。
    经与海口市重点项目推进委员会了解,朱云片区、滨江新城等旧城改造项目属”十一五”期间海口改造的项目,按照当时的安置模式,采用政府划拨用地,要办理完全产权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该部门已经专项请示海口市政府,建议由市政府承担”十一五”期间政府划拨地安置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市政府尚在研究中。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海口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界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指导完善和规范棚户区改造(含旧城改造)工作。如近年来海口市采用净地出让的方式,通过土地招拍挂选择有资质的开发单位建设安置住房,有效解决安置住房办证等问题。
    下一步,对于棚户区改造(含旧城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厅将继续加强调研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政策引导,保障我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是我厅对您们的建议的答复,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您们对我厅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望今后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