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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全省推广云龙“六权”确权模式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国土资源厅;    2015-03-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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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推广云龙“六权”确权模式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B类)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228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飞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第532228号《关于在全省推广云龙“六权”确权模式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会后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高度关注云龙“六权”确权模式
    海口市云龙镇被列为海口市计划单列镇后, 为探索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有田可依、有证可查、四至明确、产权清晰”为原则,在全省率先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农村 “六权”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国土、林业、农业、住建等部门之间的农村集体产权权属交叉、归属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诸多难题的有效途径,为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创新路。2014年我厅结合推动海口市“完善土地权利制度试点”和“省会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二项工作,决定将云龙镇纳入上述二个试点一并推进,先后多次组织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和试点协助技术单位及科研院校等单位到云龙镇考察调研。积极支持和推动云龙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和“六权”确权登记发证模式。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后因国土资源部要求全国暂停试点工作而暂停了该试点。随着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我省决定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再开展“省会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
    二、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
    一是设立了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府办〔2014〕148号)明确省国土资源厅增加实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职责,在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加挂省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完成了省级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明确。
    二是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调研。去年以来,我厅组织人员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调研,走访了省有关部门,到市县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了解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立和职责整合工作情况和打算、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的想法和建议、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保存的方式及信息化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方面情况,基本摸清了我省不动产登记的工作现状,为下一步推进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组织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培训。《条例》公布后,我厅组织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集中学习和座谈,共有104人参加。
    四是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我厅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通过媒体座谈会、接收采访等方式,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政策解读、各类问题解答等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市县层面工作已经启动。部份市县国土部门积极向市县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和落实措施,努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已有8个市县起草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三亚、白沙、洋浦提出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的想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于王代表提出要以云龙镇“六权”确权模式为样板,在全省各市县全面开展“六权”确权,尤其是“确权全覆盖、一张图管到底”,我们都认为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但鉴于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形势的发展,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2014年12月22日由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统一登记后,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登记簿册、证书和规范登记模式,因此,不再开展“六权”确权试点,在此我们对您关注支持我省的国土事业表示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