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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新埠街道增设地方派出所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海口市政府办;    2015-03-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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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埠街道增设地方派出所的建议
(B类)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32201号建议的答复
   
    詹道军代表:
    您《关于在新埠岛设立地方行政派出所的建议》(第53220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辖区面积9.2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780人,暂住人口4632人。经统计,新埠岛2012、2013、2014年的各类警情分别为:419、539、839起,立刑事案件分别为:23、20、48起,破获刑事案件分别为:23、19、29起,办理行政案件分别为:114、77、93起。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设立公安派出所”的精神,鉴于目前新埠岛已有新埠边防派出所(正式民警20人,士兵1人,联防队员9人),辖区人口少、治安相对不复杂,并且我市公
    安机关警力较为紧张,暂无在新埠岛设立行政派出所的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新埠岛治安管理,维护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我市将督促辖区新埠边防派出所,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协调、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加强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建设,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共同参与新埠岛地区的社会治安管理,真正使新埠岛地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待条件成熟,我市会尽快争取设立新埠岛行政派出所并解决设立派出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
    专此回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