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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建设我省墟镇排污设施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5-03-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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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我省墟镇排污设施的建议
(B类)
陈春林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省墟镇排污设施的建议”(第53220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在我厅的努力下,截止2015年4月底,全省城镇“十二五”期间已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7万吨/日,已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088公里,已新增污水再生利用能力5.5万吨/日,已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31座,总处理规模109.9万吨/日。此外,在建和正在进行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的污水处理设施共32个:海口江东、海口桂林洋扩建、三亚红塘湾、三亚崖城、三亚永兴岛、儋州兰洋镇、儋州木棠镇、儋州二厂扩建、澄迈老城东区、澄迈金江扩建、澄迈福山镇、白沙邦溪镇、屯昌新兴镇、屯昌枫木镇、屯昌屯城扩建、乐东九所新区、昌江叉河、昌江太坡园、临高新盈、定安南丽湖、定安黄竹、琼海官塘、琼海嘉积扩建、琼海博鳌、文昌清澜、文昌铜鼓岭、文昌月亮湾、保亭三道、五指山毛阳、万宁兴隆等,总建设规模37.45万吨/日,管长440.7公里,计划总投资6.4亿元。
    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拨款150万元帮助海口三门坡镇修建三门坡墟排污设施”的问题,我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积极会同省发改、财政等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我省“十三五”污水处理及再生水设施建设规划内容,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和水务部门尽快完成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各城镇的污水设施建设计划列入本地区的规划中,以便全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建设问题。
   
   
    海南省水务厅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