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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2015-03-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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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
(B类)
琼农议字〔2015〕38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18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梁振健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第53218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关于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符合畜牧业发展的实际。在努力保障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我省一直在积极探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新模式,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使畜牧业成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产业。
    一、关于加强宣传指导的建议
    主要围绕六方面开展:一是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了畜禽粪污治理资料汇编下发各市县,组织召开全省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培训会,全省农业系统、畜牧兽医系统、畜牧规模养殖场等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二是开展“《条例》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专题宣传活动,让《条例》的意义和作用家喻户晓。三是编印专题画册、手册发放宣传。通过编印养殖污染防治简报、画册、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在农业信息网等媒体统一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条例》主要内容,把握宣传重点,把《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具体内容、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群众。五是要求各市县在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设立公益广告牌,印制并悬挂宣传标语和利用橱窗、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六是充分发挥市县各类信息网站平台,及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扩大网站的知晓面。发挥QQ群、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作用进行广泛宣传,突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关于合理规划布局的建议
    我厅正在牵头制定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业功能分
    区和空间布局都将纳入规划。畜牧业空间布局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按照“生态循环,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充分利用闲杂地、荒山荒坡等地,充分考虑周边种植业对养殖粪便的消纳吸收能力,发展融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于一体,集养殖、环保、旅游观赏的和谐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畜牧业的功能布局:根据我省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养殖传统、供求关系,按照突出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产业集聚,提高竞争能力的原则,确立主导品种区域重点,因地制宜发展畜禽养殖业。省里已成立了“多规合一”办公室,厅里已成立了“多规合一”领导小组,目前正在与国土、环保等部门协调,将农业设施用地纳入全省的规划。对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实行关停搬迁。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5月11日农业厅在澄迈召开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现场会,要求切实做到坚持“两条底线”、落实“三大责任”、突出“四个重点”,建立科学机制,深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关于加大治理力度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6月与国土环境资源厅联合下发海南省畜禽污染达标试点实施方案,选择有代表性的规模化养猪场15家作为试点,实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3大模式”,并通过“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形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循环畜牧经济。今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要求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完成71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可见省政府对农业污染源治理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今年4月对全省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粪污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未办理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排污许可证、涉及环境敏感区、占用基本农田等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全面彻底的开展清理整治。同时加大了对禁养区的查处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搬迁的搬迁。未来五年,计划投资6亿元,重点对600个规模畜禽场(生猪500个,家禽84个,牛羊16个)进行基础设施改造。规划建设20个粪便有机肥加工中心,年加工能力达100万吨,可处理粪便400万吨。全面提高现代畜牧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关于加大资金扶持的建议
    2013-2014年中央下拨财政资金31938万元,省级下拨财政1551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升级改造。去年还专门下发《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53号)文,下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00万元,省财政也专门下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5000万元,今年省财政会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省政府把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等十三个市县的71个畜禽规模养殖列入减排清单,严格按照《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中的5种类型减排模式进行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改造,努力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五、关于明确工作职责的建议
    为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治理工作,明确我省畜禽环保问题的基本政策,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各有关单位已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省农业厅牵头制定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将规模化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对因规划调整及划定“禁养区”等,确需要关闭或搬迁的现有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府依法予以补偿。同时,在全省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对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沼气、沼液、沼渣及有机肥产品等设施与使用给予以补贴。
    感谢您对海南畜牧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海南畜牧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海南省农业厅
    2015年9月14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畜牧业处,黄建德;
    联系电话:0898-65367883、13876708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