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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立海南岛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智慧管理体系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2015-03-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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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海南岛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智慧管理体系的建议
(B类)
傅国华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海南岛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智慧管理体系的建议”(第53215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新时期治水方略,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认真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严格用水总量控制,遏制地下水超采趋势,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努力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
    我厅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海南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规划》、《海南省地热水现状调查和保护规划》、《海南省矿泉水现状调查和保护规划》等一批地下水专项规划,完成了《海南岛地热水资源储量与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报告》、《海南省矿泉水资源储量与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报告》、《海南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报告》等成果,根据规划成果指导全省地下水的开发利用。
    2014年,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意见》(琼水资源[2014]560号),要求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明确地下水开采控制红线,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地下水位双控制度,完善地下水应急储备等。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不得开凿新井,原有的要逐步封闭。省和市县政府对地下水保护非常重视,实施保护性开采、合理开采,为此,采取了封井、限制开采、严禁审批新的地下水井等措施。2014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省组织开展全省水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擅自地下取水86处,查封了一批自备水井,有效规范了地下水开采秩序。
    虽然我厅在地下水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我厅将认真研究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地下水数据库,努力构建功能齐全、完整适用的管理、预测和开发利用地下水的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依据,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