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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县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2015-03-1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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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屯昌县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213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代表团:
    贵团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屯昌县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第53213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屯昌县生态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完好,又是中部地区通往东西南部沿海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因此,我厅和财政厅每年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具体支持的项目有: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为改善屯昌县贫困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2010年-2014年共安排危房改造任务5720户,水库移民改造户62户,共下拨资金3154.63万元;2015年又下达危房改造任务1500户,补助资金2250万元。
    特色风情小镇
    大力支持屯昌县开展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提升建设品质,促进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2012年支持枫木镇建设资金200万元,目前枫木镇已初见成效,镇区布局合理、建设有序、交通便捷、
   
    经济繁荣、环境优美;2015年又给予乌坡镇特色风情小镇建设资金6000万元。
    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省政府自2012年开始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试点建设,2012年选取屯城镇做为第一批项目试点,补助资金240万元;2013年安排乌坡镇150万元,2014年安排西昌镇129万元,2015年安排枫木镇110万元。各试点镇均购置了各类大小垃圾运输车辆,制订了一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老百姓整体环境卫生意识水平普遍提高,有效带动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四、美丽乡村建设
    为支持屯昌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省财政厅(省综改办)2010年将屯昌县纳入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14年将屯昌县纳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2010年-2014年省财政共拨付屯昌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含美丽乡村建设)资金7034万元,2015年1月省财政已下拨屯昌县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含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并将会在2015年第二批、第三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含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给予屯昌县更大的支持,帮助屯昌县建设更多的美丽乡村。
    建议:屯昌代表团宜多出谋划策,协助县政府整合省直各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到县政府重点确定的8个美丽乡村,每个村庄按各自风格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做到整体风貌协调统
   
    一,田水路林村房协调,村庄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整洁,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打造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