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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县创建国家农业公园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04-1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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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屯昌县创建国家农业公园的建议
(B类)
琼农议字〔2015〕29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53213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代表团:
    贵团代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屯昌县创建国家农业公园”的建议(第53213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农业公园
    国家农业公园即中国农业公园,“中国农业公园”是利用农村广阔的田野,以绿色村庄为基础,融入低碳环保循环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将农作物种植与农耕文化相结合的一种生态休闲和乡土文化旅游模式。农业部已于2008年制定了农业公园的相关标准,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亚太环境保护协会等5家单位根据该标准联合制定了《中国农业公园创建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乡村风景美丽、农耕文化浓郁、民俗风情独特、历史遗产传承等十一大评价指数。“中国农业公园”合作创建,由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特色村工作委员会与亚太环境保护协会、世界文化地理研究院、亚太农村社区发展促进会等发起。拟计划用5至8年的时间打造出100个“中国农业公园”。由单位自愿申报,县区旅游和农业部门联合进行初审、推荐,省委农工委、省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与调研,综合确定评定结果,上报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申请“中国农业公园”创建单位资格认定。
    二、支持你县创建国家农业公园
    为建设低碳环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国家农业公园是一种很好的形式,它能将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旅游服务业高度融合在一起。是一种新型的旅游形式。我省的琼海市龙寿洋国家农业公园就是一个成功例子,他们不砍树、不占田、不拆房,就地城镇化的“三不一就”原则很值得借鉴。去年琼海市龙寿洋稻田景观被农业部认定为“中国美丽田园”,更加带旺了旅游人气。你们核心区内休闲农业企业不多,要多方筹资,加速建设。
    我厅将围绕休闲农业发展,支持推动休闲农业以及国家农业公园的建设。
    1、2014年我省农业厅下拨给屯昌的五笔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是可整合到国家农业公园建设之中的。一是“屯昌国家农业公园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琼农计财[2014]116号);二是"屯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补贴资金"300万元(琼农计财[2014]121号);三是"扶持市县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资金200万元.(琼农计财[2014]42号;四是“农业示范区与标准园区建设"资金150万元.(琼农计财[2014]57号);五是“屯昌产业化项目"资金150万元.(琼农计财[2014]61号)。2015年将继续给予支持。
    2、关于提案中提到“建议省政府支持500万元用于创建农业品牌”的建议,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琼府〔2013〕70号)要求,省财政从2014年开始设立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额度10,000万元,执行期限为2014—2018年。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结果导向、正向激励的原则进行分配,采取以奖代补或贴息等方式扶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县政府可按照《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农〔2014〕846号)的规定和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我省农业厅一定会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3、关于省政府支持2000万元用于支持国家农业公园建设的建议。从建设内容看,国家农业公园项目既有公益性,也有经营性,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建议向省政府其他涉农部门及旅游、住建、水务等部门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投入,同时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的办法予以解决。
    三、有关说明:中国农业公园的申报范围、条件、标准、申报程序与评定办法
    (一)“中国农业公园”的申报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村庄、社区、乡镇,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乡村旅游景区。
    (二)“中国农业公园”的申报条件
    1、与乡村、农业文化相关的风景、风物、风俗、风情具有吸引广大旅游休闲者的资源禀赋与基本质素。2、产业结构中必须有农业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作为重要方面。3、有对乡村实施绿色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与考量。4、以村域范围为主体来规划布局和开发建设。5、尽力保留原农户、农民的人居原生态,农民生活情景应活化与融化在农业公园游览体系当中。6、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
    (三)“中国农业公园”的评定标准
    1、乡村风景美丽。有吸引力较强的田园美景、地貌美景、水系美景和社区美景。2、农耕文化浓郁。有展示传统农耕文化和现代农耕文化的场所。3、民俗风情独特。有特色的饮食文化、特色的生产习俗、特色的生活习惯、特色的节令节庆、特色的民间工艺、特色的村规民约、特色的建筑人居。外界口碑评价良好。4、历史遗产有效传承。乡村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健全,保护传承措施完善,保护传承效果良好,有相应的乡村遗产保护传承荣誉。5、产业结构发展合理。耕地与农林用地保护状况良好,农业产业(农林牧渔)及内部产业结构和谐发展。6、生态环境优化。社区生态环境、产业区生态环境、旅游服务提供区生态环境良好。7、区内经济主体实力较强。经济组织形式先进、经济产业结构合理、经济管理模式健全、经济发展总量在同级区域中居于领先地位。8、区内居民生活幸福指数较高。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居民就业率、居民人均收入、居民子女入学率在同级区域中居于领先水平。9、服务设施配置完善。区内有较为完善的道桥游线设施、下榻接待设施、餐饮服务设施、娱乐休闲设施、购物消费设施、管理与导游设施、出行运载设施、通讯视讯设施和康疗救护设施。10、品牌形象塑造良好。有鲜明、有特色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形象,品牌传播力广、美誉度强。11、规划设计协调。现有规划设计符合国家农业公园各项标准要求。(四)“中国农业公园”的申报程序与评定办法
    1、申报单位自愿报名,填写国家农业公园申报表格,申报材料以报告的形式整理,并采用文字与图片的合理搭配方式,装订成册,以便专家评审。2、县区旅游和农业部门根据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联合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格填写推荐意见,形成推荐报告,分别报送市旅游和农业部门。每个县区限推荐1个单位。3、市旅游和农业部门根据申报单位上报材料和县区旅游、农业部门的推荐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与调研,综合确定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国家农业公园试点地点。对评定确定的候选地点按照《国家农业公园申报评价体系》进行指导完善,并上报省委农工委、省旅游局争取相关政策扶持,同时上报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申请中国农业公园创建单位资格认定。
   
   
    海南省农业厅
    2015年7月1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