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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屯昌建设危桥、漫水桥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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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13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屯昌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后续管理”的建议(第532136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危桥改造成绩显著
    近年来,屯昌县政府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先后拆除重建19座危桥、漫水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尽可能的保证农村公路的安全通行,经验值得推广。
    二、危桥改造资金补助问题
    交通运输部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资金补助的范围是:县道为中桥以上,乡道为大桥以上。但在“十二五”期间扩大到乡道中桥以上,凡在公路数据库(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中有记录的危桥,都可能获得补助。
    你县要求补助的5座危桥,建议将相关意见转至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地方公路管理站进行咨询,由地方道路管理站核实这些危桥是否在公路数据库之中,是否属于交通运输部的补助范围内,然后,由你县交通运输局将危桥改造基本情况上报我厅,列入路网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建议计划,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补助资金,对于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危桥改造,可按项目概算的70%左右申请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你县自行配套解决。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