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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乐东佛罗丰塘、莺歌海新兴等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列为省政府2015年为民办十件民生实事给予加快解决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2015-03-1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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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乐东佛罗丰塘、莺歌海新兴等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列为省政府2015年为民办十件民生实事给予加快解决的建议
(B类)
韦忠清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乐东佛罗丰塘、莺歌海新兴等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列为省政府2015年为民办十件民生实事给予加快解决的建议”(第53211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据查,乐东县莺歌海新兴村规划内饮水不安全人口已于2012年解决,佛罗丰塘村规划内饮水不安全人口已于2014年解决。按照有关政策,已解决饮水问题的村庄新出现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当地政府投资解决。鉴此,我厅已跟乐东县水务局反馈上述两村的情况,建议由乐东县水务局对这两个村庄进行调查,抓紧做好工程解决方案,争取列入县级财政投资预算,尽快解决这两个村庄的饮水问题。
   
   
    海南省水务厅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