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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对文昌市翁龙水库安全加固的建议》 陈忠文等10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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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水办函[2004]90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43号的答复
   
    陈忠文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对文昌市翁龙水库区安全加固的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翁龙水库位于文昌市翁田镇境内,水库总库容为364万m3,保护下游人口1500人,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主坝、输水涵管和临时溢洪道等工程。其中主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9.9米。工程主要存在问题:主坝上游护坡受风浪淘刷,已严重破坏,下游护坡严重变形,大坝漏水,未建下游坝体排水设施;输水涵管漏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老化损坏,不能正常运用;临时溢洪道未进行衬砌处理,抗冲能力低,不能安全泄洪。翁龙水库经过40多年的运行,各项工程设施已严重老化,水库一直带病运行,控制运用。为保证水库大坝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对翁龙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根据《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与改革厅等部门关于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04〕15号)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翁龙水库属小(一)型水库,原则上由所在镇或村委会负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监测、运行和维护等管理工作。为做好翁龙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抓紧完成该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将翁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列入投资计划。
    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水库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库水情和工情观测,加强工程管理和防洪调度,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确保大坝安全运用,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二00四年六月十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局建管处 苏道迁
    联系电话:6533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