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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大隆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权属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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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国土资源厅;  三亚市政府办;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03-2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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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大隆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权属问题的建议
(A类)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第53201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明光等三名代表: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大隆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权属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第53201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厅派相关人员到大隆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现场进行调查,并与三亚市政府和农垦总局进行了沟通协调。据了解,2005年省农垦总局已复函三亚市政府及批复立才农场同意三亚市政府收回农场217.7亩土地用于大隆水库移民安置区建设,立才农场已交付土地给三亚市政府用于安置区建设并使用至今,但三亚市政府当时没有及时办理土地收回及划拨手续,造成土地还在立才农场名下。我厅要求三亚市国土部门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做好安置区土地测量、清理等工作,加快解决土地权属问题。三亚市国土部门已明确表示,待育才生态区将项目用地报经规划局明确用地选址等具体条件,立才农场与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签订《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并完成征地补偿后,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指导育才生态区按程序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育才生态区原什盆村、文扫村和南塔村为了积极配合三亚市政府相关水库工程移民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保障三个村农民的切身利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三亚市政府及国土部门正在补办和完善土地有关手续,并且已进入审批阶段,相信在土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相关的程序完成后,移民安置区的土地权属问题肯定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感谢代表们对我省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