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全省旅游一盘棋的建议”(第53201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旅游客运的基本情况
在省政府主导和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下,2009年9月,我省成立了海南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全省市县际旅游车辆进行“统一调派、统一结算、统一受理服务质量投诉”管理。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调派旅游车辆227.6万余辆次保障旅行社接团,安全运输游客6437.6万余人次,代旅游车公司及个体挂靠车主结算运费30. 12亿元、代缴各种税费近1821.4万元,保持了旅游车重大服务质量“零投诉”、连续两年重大运输事故“零记录”,未出现一起旅行社有团无车问题,实现了管理效益和经营效益双赢,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并于2011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2012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据统计,今年春运期间,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原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调派车辆42709辆次,平均日出车1068辆,出勤率69.9%,日最高出车1509辆次,出勤率98.8%。
目前,我省旅游客运车辆主要有以下几种:市县际旅游车(又称“全省游”)由省道路运输局许可,可在全省范围内营运,共1528辆;为应对旅游高峰,还有250旅游储备车。这些车辆全部为公车公营。跨市县旅游客运专线车由省道路运输局许可,只能在许可的固定旅游线路上营运,主要是解决了海口、三亚两市至其周边市县旅游景区(点)的旅游交通问题。已开通了三亚—槟榔谷、呀诺达,三亚—陵水猴岛,三亚—陵水分界洲岛3条旅游客运专线,共20余辆车。市县内旅游景点专线车(俗称“一日游车”)由市县级运管机构许可,只能在本市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营运,共535辆,主要分布在海口、三亚两市(其中海口30辆、三亚505辆)。此外,海口市另有44辆市内旅游公交车、287辆市内客运包车。还有数量不少的出租汽车和租赁汽车,基本满足全省旅游客运的需求。
二、关于实现旅游交通一体化,打破“一日游车”的限制问题
近两年来,随着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开展,来我省旅游的旅客出行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个性化、多层次旅游出行需求随之增多。我厅高度重视,在巩固现有旅游客运改革成果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解决“一日游车”跨市县营运问题:一是法律问题。违反了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国家、省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二是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安全责任无法界定。比如近几年在我省发生的“11.29”、“4.10”事故,都属于异地营运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三是市场稳定问题。允许“一日游车”跨市县营运,必然导致全省各市县竞相盲目投放,“全省游”车统一调度、结算的管理模式将受到致命冲击,我省旅游市场将再度陷入2009年以前“零负团费、零负车费、宰客甩团”的乱局,引发我省旅游客运行业和全省社会的不稳定。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深化旅游客运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厅正积极推动全省旅游客运同城化建设,利用特区立法权,修订《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实行集中许可和全省同城管理,重点解决市县审批的“一日游”不能跨市县运营问题,促进我省旅游客运车辆无碍障通行。改革以后将不存在“一日游”和“全省游”之分。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