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5-03-20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省卫计委 | 2015年7月27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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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
(B类) 琼卫建议字〔2015〕12号 分类:(B)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532083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灼日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第53208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调解程序,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近年来,我省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切入点,确定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医疗纠纷化解工作思路,搭建了医方、患方、第三方、媒体、律师五方参与的沟通平台,使全省95%以上的纠纷通过医调委得到化解,重大医疗纠纷明显减少。经过四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艰苦努力,基本实现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到院外调解,并通过医疗纠纷调解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了平安医院建设。但工作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委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医疗纠纷专题培训,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缩短调解时间。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积极探索医疗意外险。 二、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调解公信力 公平公正是我省调赔机制的生命线。而体现公信力除了情理法的充分运用,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调解流程外,必须加强调解人才培养。省医调委目前已有社保、综治、公安、检察、医生、保险、教授、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医调工作,但调解团队的专业和能力仍需提高。在多渠道全方位招揽专业人才的同时,还需加强与海南省政法学院合作,组织人员参加该学院的调解专业学习,使调解人员更具专业化。 三、建立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 目前,医疗机构防范医疗纠纷发生机制缺失,大多注重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置,积极化解矛盾。缺少对医疗纠纷案件的深度剖析,缺少对医疗纠纷处置成果应用,不注重建立防范医疗纠纷发生机制。我委已在《海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专门草拟了“第五章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该办法已纳入《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常办发〔2015〕13号)“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35件”的目录。下一步,待我省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模式成熟后,起草我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建立起长期有效的体制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的目标。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吴树行 联系电话:65309352 附件 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标题 (编号) 关于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 (第532083号) 承办 单位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 联系电话 65309352 通讯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2号 邮政编码 570100 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具 体 意 见 代表 签名 联系电话 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1.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后分别寄给承办单位、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 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邮编:570203)。 2.办理结果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请代表在相 应栏目后打勾。 3.承办单位负责填写建议标题、承办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后,寄 给领衔代表或代表团,确保收回每一份征询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