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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建设棋子湾至海尾新港滨海大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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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办;  2015-03-1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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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05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C类)
林文光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棋子湾至海尾新港滨海大道”的建议(第53205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昌江县棋子湾至海尾新港的沿海区域具有丰富的旅游、水产资源。为带动昌江县滨海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改善昌江县滨海地区的交通条件,提升该县路网服务水平,我厅已将棋子湾至海尾新港滨海公路列为《海南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十二五”期规划建设项目,为该项目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琼府〔2012〕58号)中“省级投资和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制定下达旅游公路建设计划并按标准补助资金,指导并审查市、县旅游公路前期设计工作,对建设进行监督。市、县负责本辖区旅游公路的建设和资金筹措,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有关精神,除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等4个旅游公路示范工程以外的旅游公路发展规划项目,按照“市县为主、省地共建”的原则组织实施。为此,建议您与昌江县政府联系,督促其加快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我厅将在项目设计、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