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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推动海南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科学技术厅;  2015-04-1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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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海南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B类)
对海南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532036号建议的答复
   
    琼中代表团及吴建东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海南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厅工作职能,通过书面征求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科技厅、省金融办等相关厅局的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政府长期扶持机制”的问题。
    (一)关于“政策法规扶持”方面的问题
    1.现有的主要扶持政策
    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有关部委也密集推出了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2014年3月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财政扶持、企业减负、融资支持、创业兴业、技术创新、完善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此外,我省先后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等,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增加。
    2.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研究推出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二是进一步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模式创新,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三是推动各部门落实《实施意见》,在政府采购、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创新创业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二)关于“把握小微企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的问题
    1.目前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和培育支柱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程。初步形成以生物制药、热带农产品加工、旅游商品加工、电子信息、水(海)产品养殖加工出口、林浆纸一体化、新能源等产业为支柱的产业体系。支柱产业集聚发展也带动我省中小微企业由早期的分散粗放型逐步向规模集约化转变。在市县政府积极引导下,目前我省文昌佛珠加工、万宁槟郎加工、海口江东电商等小微企业集聚地初具规模,形成了以“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集群。
    2.下一步重点工作
    (1)紧紧围绕我省资源特色和产业分布,引导和扶持互联网产业、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服务、品牌农业、水产养殖及加工、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2)按照区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在“多规合一”中重点考虑特色产业布局,引导和推进小微企业集中集聚发展,打造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发挥中小微企业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产业支撑作用。
    (三)关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
    1.目前基本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是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孵化服务。2014、2015年共安排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850万元,孵化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孵化方式不断更新,孵化能力不断提升。二是积极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2010-2014年科技部总共安排我省创新基金4332万元,项目72个,扶持企业72家。三是建立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2015年省财政安排600万元,通过无偿资助方式支持2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四是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优化创新生态环境。2014、2015年共计投入海南省科技园区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加大大学科技园、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南生态软件园等10家机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2.下一步重点工作
    (1)利用一切可利用场地,加快创业创新空间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业创新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创新空间。培育一批“预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型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2)鼓励构建政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智力机构与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公共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打造政产学研一体服务平台,重点做好科技平台搭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建立小微企业双创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创业服务机制,推进创业服务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公共创业服务制度,建设海南省双创小微企业(人才)库,通过综合运用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鼓励支持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中试孵化、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四)关于“提升政府综合服务水平”的问题
    1.目前情况
    落实国务院政策,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2014年取消、下放、调整省级审批事项313项;今年上半年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不再保留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其中,取消88项,下放18项,将24项审批事项合并为12项,将16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并入行政许可项目,转政府内部审批23项,转权力清单相关类别186项。出台《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琼府办[2013]180号),在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等十六个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今年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2.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建立涉企收费常态化公示制度,防止变相审批。二是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将清理、取消与行政审批挂钩的中介服务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二、“关于完善人才机制”的问题。
    (一)目前基本情况
    几年来,我省出台了《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等一批吸引和激励人才的政策,在税收减免、资金资助、住房补贴、身份支持、优先服务、薪酬待遇、子女入学和就业等方面给予激励保障,力争让小微企业的人才队伍“引得住、留得住、用得好”。
    省科技厅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小微企业创新提供智力资源。2014年,开展了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向科技部推荐1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开展了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向科技部推荐5名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库包含企业技术专家、大学教授和高层次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等120余名专家信息,成为我省项目立项、验收、培训等重点专家和师资的智力资源。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2015年4月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对扶持小微企业提出了很多政策措施。省人社厅将尽快牵头起草本省实施意见,力争在落实上述政策的基础上,对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提出更富操作性的扶持政策。同时,将加大小微企业人才引进的政策研究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尽快出台《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海南省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实施办法》等文件。
    三、建议中 “关于完善融资服务机制”的问题。
    (一)目前基本情况
    1.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2009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2014年安排1.45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利用6500万元作为“两补一奖励”,撬动了30多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
    2.推动贷款融资向小微企业倾斜。调整担保融资奖励政策,对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实施“两补一奖励”,重点支持小微企业担保融资,提高单笔贷款500万以下企业补贴比例,在2014年全部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中,中小微企业占88%,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
    3.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引进金融机构,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8家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进驻海南,显著提升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市场活跃度。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去年在全省设立35家普惠型网点,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特色服务。二是发展普惠金融机构。积极在全省各市县培育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引进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共同发起设立14家村镇银行;在7个市县设立43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39.3亿元。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1.鼓励小微企业融资创新。落实新出台的《海南省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机制的方案(试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融资产品和服务,鼓励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为主要载体,“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模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一是抓好银行“三个不低于”的贷款目标的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各银行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要求的贷款指标。二是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规范小微企业信贷过程中的登记、评估、担保、信息等中介服务收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3.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鼓励小微企业在省内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各类债务工具融资。
    最后,衷心感谢代表团及您对我省小微企业发展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