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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大力支持琼中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2015-03-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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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支持琼中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
(B类)

   
   
   
   
   
    琼 农议字〔 2015 〕 28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
    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3203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琼中代表团:
    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琼中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第532035号),根据要求,由我厅协助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的问题。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志荣同志的直接领导下,由我厅牵头,多个部门参与配合,起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从实行用地扶持、实施税费优惠、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金融服务等四个方面阐述了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从推动政策落实、形成支持合力、强化责任考核等三个方面强调了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休闲农业发展方面的具体责任和分工。《意见》已正式上报省政府。
    二、关于加强人才培训和人才交流问题。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和经营人才的培养,重点加快创业型人才培训,省农业厅已将休闲农业创业型人才培训、技能型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培训工程,组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与服务知识、风土人情知识、诚信意识及行业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准,提高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整体素质,要求休闲农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问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加大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意见》强调将休闲农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有效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旅游、交通等项目资金,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置、旅游厕所、信息网络、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水电设施、交通标识、公共停车场、综合服务(应急救助)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关于对休闲农业经营者予以相应资金扶持的问题。《意见》中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第三条提出加大休闲农业资金投入,《意见》强调每年从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足额的休闲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建设,根据其建设规模和实际进度,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具体安排额度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农业部门根据全省休闲农业发展的年度目标和资金使用效益研究确定。除奖励和贴息资金外,对休闲农业项目政府配套资金采取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方式进行管理。各市县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本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各级财政安排的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产业扶持等项目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向休闲农业项目倾斜。鼓励社会资本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开发休闲农业项目,兴办各类休闲农业企业和实体。
   
   
   
    海南省农业厅
    2015年7月1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李桃;
    联系电话:0898-6535230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