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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琼州学院升格为琼州大学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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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琼州学院升格为琼州大学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3203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琼中县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琼州学院升格为琼州大学”的建议(第53203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结合琼州学院2014年底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琼州学院在以下几项内容上没有达到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大学设置的条件:
    (一)按照琼州学院现有14619在校生的规模,硕士研究生人数为52人,所占的比例仅为0.35%,没有达到大学5%的标准。
    (二)根据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计算,琼州学院2014年生师比为20.48,高于大学设置的生师比标准(18:1)。
    (三)琼州学院现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69人,占694名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0%,低于大学设置的标准(2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为227人,低于大学设置的标准(400人);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仅为59人,低于大学设置的标准(100人)。
    (四)琼州学院现有硕士点1个,没有应届毕业生,不符合设置条件中大学“一般至少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五)琼州学院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为14.46平方米/生,略低于标准15平方米/生。
    签于以上情况,琼州学院升格大学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
    二、为主动参与和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同时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科研支持、决策咨询服务,2015年4月24日,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我厅《关于审定创建热带海洋类高校相关事项的请示》,决定在琼州学院基础上创建“热带海洋学院”,按程序报请教育部批准,并批准筹建“热带海洋大学”。成立由王路副省长担任组长的海南省创建海洋类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将热带海洋学院建成面向南海、面向东盟、面向国际旅游岛、面向产业的开放性、应用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热带海洋类高校,采取海南省、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及相关部委、三亚市、三沙市等多方共建的办学模式。支持该校围绕海洋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三、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正牵头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琼州学院基础上创建热带海洋学院的工作部署,积极对接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委,深入开展与中国海洋大学等相关院所的合作共建,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目前正在向教育部呈报琼州学院更名为“热带海洋学院”的申报材料。
    感谢您对琼州学院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我厅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后续再行函告。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