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西线高速东方段开设南港出入口”的建议(第522272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交通安全、人口密度等因素,高速公路互通设置的合理建议值为10-20公里。目前,G98环岛高速在K351+800设有尖峰互通,在K365+340设有板桥互通,你们提出的在G98环岛高速设置南港互通,北距板桥互通约4.80公里,南距尖峰互通约 8.74 公里,均未达到高速公路互通设置的合理建议值。此外,从该区域公路网组织、交通量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该路段内的板桥互通、尖峰互通可以解决现阶段该区域交通快速上下高速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你市该区域的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城镇规划、路网建设交通流流量及流向变化等情况,适时对该区域增设互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研究。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