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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在西线高速东方段开设南港出入口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5-1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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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227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C类)
东方市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西线高速东方段开设南港出入口”的建议(第522272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交通安全、人口密度等因素,高速公路互通设置的合理建议值为10-20公里。目前,G98环岛高速在K351+800设有尖峰互通,在K365+340设有板桥互通,你们提出的在G98环岛高速设置南港互通,北距板桥互通约4.80公里,南距尖峰互通约 8.74 公里,均未达到高速公路互通设置的合理建议值。此外,从该区域公路网组织、交通量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该路段内的板桥互通、尖峰互通可以解决现阶段该区域交通快速上下高速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你市该区域的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城镇规划、路网建设交通流流量及流向变化等情况,适时对该区域增设互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研究。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