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函〔2014〕号
分类:A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府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52226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芳等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关于加快五指山市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522264号),根据要求,由我办协助办理。经我办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路难问题
目前,我市农村入村道路公路硬化畅通率100%,并未存在建议中提出“11个自然村尚未通路,需建22.5公里通村路(路线长1公里、路基宽3.5米以上)”的情况。2014年,我市继续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实施“以工代赈工程”及“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将建设乡村公路22条(包括畅好农场3条),总长约33公里。并开始编制2015年乡村道路建设计划,对各乡镇上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摸底,符合条件的将上报省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进行建设。
二、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据统计,自2005年我市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至2012年底,共计投入资金1603.8万元,其中央资金801.82万元,省级资金294.2万元,市县配套资金507.78万元;解决1.7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完成规划内的建设任务。
2013年开始,我市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改扩建项目,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属此类型。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
一是我市属于典型山地地区,农村饮水方式都是采用饮山泉自流式,在地形复杂且岩石多路的情况下,只能采用热镀钢管;同时,上级下达资金计划是按人头数来下达的,我市农村人口稀少,村庄多分布在山区,偏远且小、散,农村居民建房地形高低悬殊,管道铺设线路长,导致建设成本高,工程实际投资和上级投资计划缺口大。二是人们对水的商品性和科学安全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饮水工程的管理滞后,有人用水无人管水,长期吃“大锅水”不执行用水收费制度,造成浪费水资源现象严重。三是“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管理职责不明。因不收水费,长期没有公共积累,导致管网缺乏维护资金,直接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四是没有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和专人监督管理,随意在水源地附近放牧和砍伐水源周围涵养林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部分工程初建时水量充足,而后几年却出现无法正常供水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加强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与运行管理,坚持用水收费制度,减少用水浪费现象,提高水的利用率,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的良性运行。
感谢您对五指山市农村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五指山市农村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府
2014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府办公室,
0898-86623048。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由(案号) |
关于加快五指山市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522264号) | |||
承办单位 |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府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898-86623048 | |
满意度情况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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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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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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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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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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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代表填写后寄回承办单位和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邮编:570203)。
2、办理结果的满意度情况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代表认为属于哪一级,请在相应栏内打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