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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建设屯昌县污水管网配套支管收集工程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5-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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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屯昌县污水管网配套支管收集工程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
    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2215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县代表团:
    您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屯昌县污水管网配套支管收集工程”的建议(第52215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办理,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求省政府将屯城镇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做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项目,支持建设资金7500万,使屯昌县城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工程效益”的建议。
    建设屯城镇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有利于屯城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列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项目。为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水务厅已于2013年12月23日下拨了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165万元,希望屯昌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于支持该项目建设资金多少,省直相关部门将根据项目批复概算和省级资金分配方案确定。
    为了申请到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发改委和省水务厅于4月1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备选项目的通知》(琼发改投资〔2014〕479号)文件,请屯昌县发改委和县水务局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屯昌县污水配套支管网工程建设,为屯昌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贡献。
    二、关于“建议省编委办适当增加我县编制人数,成立排水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对建成管网进行养护”的问题。
    城市污水配套管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加强对污水配套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关键。对于你县建议省编委办适当增加屯昌县编制人数,我厅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县政府采取措施成立管网养护机构,在当前政策形势下,增加编制人数成立排水监督管理机构比较困难,建议你县主管部门参照我省其他市县的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站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具体行为委托给相关专业的公司承担,主管部门则可以以较少的人员,在深化管理和细化服务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实现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社会效益的双赢。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