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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屯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5-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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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建议第522149号
    办理的答复
   
    屯昌代表团:
    贵团在省人大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522149号建议《关于屯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案从地理区位优势、生态资源优势、承接周边地区产业转移的能力等方面把建设屯昌生态科技产业新城的主要优势分析得十分到位,充分阐述了屯昌的特色和优势,并把屯昌生态科技产业新城的前期规划建设情况进行简明扼要论述,包括规划编制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项目签约落地情况等,体现屯昌县在建设屯昌生态科技产业新城方面已做了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建议还就产业新城下一步建设发展提出加快规划评审、将新城列入整体规划进行包装两条建议。建议内容详实,分析到位,提出的建议非常关键和具有针对性。
    屯昌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具有十分有利的优势和条件。屯昌作为我省琼北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北部农业服务型城镇发展区的重点县城,是新型城镇化重点发展区,可以在省会中心城市海口的带动下,不断强化定位、职能、产业分工及风貌特色的分工协作和差异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不断形成自身特色。屯昌县可以充分利用地域和资源优势,通过建设绿色农业产业园、绿色科研教育基地等,配套建设与当地特色农业紧密结合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区域级综合型农产品物流园区,合理配置产业,形成生产、加工、流通网络相配套的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链,发展农家乐、田园风光、民俗风情、休闲度假、房产营地、自驾车驿站于一体的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发展服务于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和农业生态旅游的新型服务业,鼓励城镇向农业服务专业化方向发展,并抓好枫木镇风情小镇和“油画村”等特色城镇化示范培育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走一条具有屯昌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建议案提出了“加快《屯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评审工作”的建议。《屯昌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2-2030)》已于2013年7月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目前,屯昌县政府已组织编制完成了《屯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成果。我厅已于今年4月组织听取了规划成果汇报,但由于规划中紧邻县城的雨水岭旅游度假区审批程序还在进一步协调中,尚需进一步修改调整。我厅和屯昌县正在抓紧组织研究和解决该问题,拟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后再进行审查,并加快推进规划评审进度,争取早日通过审批和出台实施。
    建议案提出了“将新城列入整体规划进行包装”的建议。经与省发改委沟通了解,目前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还未编制,编制规划纲要时将认真考虑并采纳建议案的建议,争取将屯昌生态科技产业新城列入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最后,感谢贵团提出的宝贵建议,对屯昌县城镇化发展和我省城镇化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相关建议,努力推进屯昌生态科技产业新城建设,不断提升屯昌县及我省城镇化发展速度和质量。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