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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5-0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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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建议第522147号
    办理的答复
   
    符之冠代表:
    您在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22147号《关于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建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包含着诸多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及传统文化,是承载和体现中华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是民族的宝贵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旅游资源,是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农村农业发展道路的基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全面掌握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生存状态,完善传统村落档案管理,是国家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及相关保护政策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的重要依据。传统村落对国际旅游岛建设尤为重要。传统村落具有厚重的地方特色历史文化,可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注入民族传统文化内涵,是发展乡村旅游业的优质资源。
    我省自2012年启动传统村落调查工作以来,相关市县登记上报的传统村落有169个,截至2013年底,共计有三亚保平村等7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并按要求建立了档案,目前正在组织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4年,我厅组织相关市县完成了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的推荐上报工作,共计推荐海口包道村等50个村庄,待国家审查。列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的文昌十八行村、三亚保平村、定安高林村等3个村落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建议中提到的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法律法规滞后于传统村落保护实际等问题确实存在,提出的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树立保护理念等措施建议中肯可行,对于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下一步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主要通过建立5项保护措施,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一是完善名录。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我省传统村落档案,形成我省传统村落名录。二是制订保护发展规划。对于已经列入中国传统村落的文昌十八行等7个村庄,将督促相关市县抓紧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三是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禁拆并中国传统村落,规划未审批前,影响整体风貌的建设活动一律暂停,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五是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下一步将成立海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委员会,每个传统村落要确定一名专家参与村内建设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
    感谢您对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