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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昌江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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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昌江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B类)
符礼伟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昌江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第522132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园区建设的指导”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为做好服务园区的相关工作,我厅于2014年5月出台了《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园区服务管理试行办法》,下一步,我厅将在在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激励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沟通联系,合力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
    二、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力度”问题。2013年省政府设立了省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出台了《海南省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13〕42号,下称“《办法》”),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作为我省重点产业园区,2013年已获得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但专项资金只是引导性资金,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更多需要市县政府的资金投入,为此,昌江县政府应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省政府也会继续给予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支持。
    三、关于“帮助园区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扶持资金,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发展”问题。省政府十分支持产业园区积极主动申请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将会全力给予帮助。近年来,我厅积极帮助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组织申报了“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今后也将一如既往帮助园区做好相关工作。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8月20日